A.上市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2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3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的有关事项 B.上市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1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1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2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的有关事项 C.上市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10个交易日前,应当至少发布2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2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的有关事项 D.公司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须停止交易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在获悉有关情形后及时披露其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停止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