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 B.基本条件:工作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电力监控系统情况 、熟悉本规程、熟悉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 并经本部门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检修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相关运维部门备案。安全责任:1)正确组织工作。2)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3)工作前,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风险点告知,并确认每个工作班人员都己签名。4)执行由其负责的安全措施。5)关注工作班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人员变动是否合适。6)确定需监护的作业内容,并确保监护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