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款人由他人代理()时,信用社应同时核对代理人和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号码,代理现金支取的,还应留存代理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记账凭证附件。
A.现金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2万元、外币等值2千美元以上,或转账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B.现金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或转账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10万元、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 C.现金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1万元、外币等值1千美元以上,或转账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D.现金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10万元、外币等值2万美元以上,或转账取款单笔金额人民币20万元、外币等值3万美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