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
按规定商业银行拆借资金的规模应不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
单选题
按规定商业银行拆借资金的规模应不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
A. 4%
B. 5%
C. 8%
D. 10%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39****5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853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39****5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854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按规定商业银行拆借资金的规模应不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
A.4% B.5% C.8% D.10%
答案
主观题
按《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答案
单选题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A.50% B.75% C.80% D.90%
答案
主观题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拆借期限最长不超过__
答案
单选题
依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A.8% B.10% C.25% D.75%
答案
单选题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中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 )。
A.4% B.5% C.2% D.8%
答案
单选题
城市商业银行最高拆入限额不得超过其各项存款余额的()。
A.4% B.5% C.8% D.10%;
答案
单选题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A.8% B.10% C.25% D.75%
答案
单选题
《商业银行业》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
A.不得低于75% B.不得高于75% C.不得低于25% D.不得高于25%
答案
单选题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A.不得低于75% B.不得低于25% C.不得高于75% D.不得高于25%
答案
热门试题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为( )。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
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存货比可以对贷款规模施以直接的限制。许多国家通过这一指标限制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
商业银行贷款,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我国规定,商业银行本外币合并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和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
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 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
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