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甲公司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杆 3 000 支,不含增值税单价 1 500元/支;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包 500 个,不含增值税单价 1 000 元/个;销售自产的高尔夫球帽 100 顶,不含增值税单价 150 元/顶。已知,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 10%,计算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3000×1500+100×150)×10%=451500元 B.(3000×1500+500×1000)×10%=500000元 C.(3000×1500+500×1000+100×150)×10%=501500元 D.3000×1500×10%=4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