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关于“共同延误”造成的工期拖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确定拖期“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B.、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C.、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D.、 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