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法中的数罪并罚的理解,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甲犯A罪判处管制1年,犯B罪判处拘役5个月,犯C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的结果是,先执行3年的有期徒刑,再执行1年的管制 B.甲犯A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1年后,发现甲在一审判决前尚犯有B罪,应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此,应首先撤销缓刑,将A罪的2年与B罪的3年,在3年以上5年以下确定最终的宣告刑 C.甲犯A罪判处没收财产,犯B罪判处罚金,对甲只判处没收财产,罚金刑被吸收 D.甲犯A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服刑2年后又实施了B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此,应在3年以上6年以下确定最终的宣告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