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医卫类
>
医院三基考试
>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的方法中哪个方法不需要对照品
单选题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的方法中哪个方法不需要对照品
A. 外标法
B. 吸收系数法
C. 标准曲线法
D. 内标法
E. 标准品对照法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296****6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5010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296****62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501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的方法中哪个方法不需要对照品
A.外标法 B.吸收系数法 C.标准曲线法 D.内标法 E.标准品对照法
答案
单选题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的方法中哪个方法不需要对照品()
A.外标法 B.吸收系数法 C.标准曲线法 D.内标法 E.标准品对照法
答案
多选题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方法有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方法有()
A.校正因子法 B.归一化法 C.对照品比较法 D.吸收系数法 E.计算分光光度法
答案
多选题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方法有
A.校正因子法 B.归一化法 C.对照品比较法 D.吸收系数法 E.计算分光光度法
答案
多选题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药物含量测定的方法
A.对照品比较法 B.高低浓度法 C.吸收系数法 D.计算分光光度法 E.限度试验法
答案
多选题
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比较法测定药物含量时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比较法测定药物含量时()
A.需已知药物的吸收系数 B.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浓度应接近 C.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应在相同的条件下测定 D.可以在任何波长处测定 E.是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之一
答案
多选题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药物含量测定的方法()
A.对照品比较法 B.高低浓度法 C.吸收系数法 D.计算分光光度法 E.限度试验法
答案
多选题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药物的含量,常用的定量方法有()。
A.标准加入法 B.标准曲线法 C.吸收系数法 D.对照品法 E.比色法
答案
多选题
[药物分析]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比较法测定药物含量时
A.需已知药物的吸收系数 B.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浓度应接近 C.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应在相同的条件下测定 D.可以在任何波长处测定 E.是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之一
答案
多选题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方法有()
A.校正因子法 B.归一化法 C.对照品比较法 D.吸收系数法 E.计算分光光度法
答案
热门试题
[药物分析]在无对照品时,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可选用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用于药物含量测定的方法有()
在无对照品时,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可选用在无对照品时,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可选用()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维生素A的方法是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含量的公式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的方法有()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的方法有
紫外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的方法有()
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比较法测定药物含量时()
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比较法测定药物含量时()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药物含量样品吸光值一般应在()。
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的药物通常具有()
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的药物通常具有
中国药典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氨苄西林钠的含量,其方法为()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用于含量测定的方法有()。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维生素A含量中,校正公式是采用()
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测定药物含量时,使用的标准物质是()
紫外分光光度法中,用对照品测定药物含量时()
可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甾类激素药物的含量,是因其分子结构中具有()
紫外分光光度法鉴别药物时常用的测定方法有()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