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税局的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对本市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账外经营、销售收入不入账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20000元,国税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市国税局的相关规定,责令甲公司限期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国税局拟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国税局向甲公司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若甲公司对税务行政处罚和补缴税款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2015年3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行政决定,但是变更了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则()。
A.若对复议机关维持补缴税款的决定不服,应当在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若对复议机关变更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原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接到甲公司提交的起诉状之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裁定 D.若法院接到甲公司的起诉状后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E.若法院接到甲公司的起诉状后7日内没有作出是否立案的裁定,甲公司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