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別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列情形中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9人,现实有董事15人
B.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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