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一定事由时,公司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该事由包括( )。
A.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股东表决时无法达成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投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