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 原告甲某
B. 被告乙某
C.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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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
单选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负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
单选题
甲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 )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答案
单选题
甲以乙亲笔写的借照相机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照相机。在诉讼过程中,乙提出照相机系甲赠与自己的,不应当返还,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甲 B.乙 C.甲、乙 D.人民法院
答案
判断题
写借条时,一定要亲笔当面书写。
答案
单选题
林某亲笔写下遗嘱“我名下的一120平方米的房子全部归儿子继承,两个女儿已经结婚,不再给她们留财产。”林某亲笔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不久林某去世。这份遗嘱()。
A.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 B.因没有见证人见证,无效 C.未经公证,无效 D.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答案
多选题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答案
多选题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 C.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D. E.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F. G.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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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法院受理了甲诉乙请求偿还借款一案,甲在庭审中出具了乙在借款时亲笔写下的欠条,上书“今自甲处借款10万元,2014年6月1日向甲偿还。借款人乙,2013年6月1日”。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欠条属于()
A.原始的直接证据 B.派生的直接证据 C.原始的间接证据 D.派生的间接证据
答案
单选题
某银行向某工厂贷款4000万元,工厂以价值6000万元的厂房提供担保,贷款到期未偿还,该工厂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银行( )。
A.成为破产债权人,但不应优先受偿 B.成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C.可以直接以厂房抵债,不成为本案的债权人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厂房抵债,不成为本案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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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7年)()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乙某持甲某的借条要甲某还钱,甲某不仅不还钱,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内,并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条承诺永不索还,才将乙某释放。() 乙某持甲某的借条要甲某还钱,甲某不仅不还钱,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将乙某强行扣留在一暗室里,并对其进行殴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条承诺用不索还。才将乙某释放。 老人王某80岁,亲笔写下遗嘱:“我所遗房屋两间,全部归小儿子王三继承。两个女儿都已经嫁人,不再给她们留财产。”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若是向组织借款或借物,借方须写()张借条。 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10年2月22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月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i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 张某以王某亲笔书写的5万元欠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欠款5万元。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承认向张某借款5万元,但表示后来二人又达成协议,张某同意将5万元赠与自己,因此不必再归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某甲长期好逸恶劳,并染有赌博的恶习。1998年,某甲因赌博欠下某乙赌债1万元。1999年,某甲因生活所迫,向某丙借款5000元。2000年,某甲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没收财产以后,某甲又向某丁借款2000元。鉴于某甲已无财产偿还债务,某乙、某丙和某丁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没收的财产偿还某甲欠他们的债。请问: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张某(男,24岁)、王某(男,22岁)、赵某(女,20岁)系无业人员。2007年11月,张某想做生意但无资金,想到县银行信贷科长李某作风不好,就指使赵某勾引李某,从而敲诈李某为其提供资金。同年11月10日,当赵某以约会为名将李某骗至张家后,张、王二人以揭发李某耍流氓相要挟,要求李某给他们10万元钱。李无奈,亲笔写一张“市行急需10万元”的条子,让银行值班员支付。后王某持条到银行取走10万元钱。 问 王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李某当场向王某交付现金1万元,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张某在该借条上签字,后王某没有按时还钱,李某将王某和张某同时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还钱,并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关于张某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向刘某借款5万元,到期拒绝归还,于是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向法院提交了张某向他商量借款的亲笔书信一封,则该封信属于( )。 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违约,某乙的父母提出某乙患精神病,无缔约能力,要求宣告某乙为无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的下列处理方法中,正确的是()。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借条以单位名义写的,落款第一行写单位简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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