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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荒漠来 冯苓植我爱荒漠,我爱骆驼,我差点成了个土莫沁!公元一九五九年,我从大学毕业了,自愿申请到内蒙古西部的荒僻地区,被分配到一所以治沙为主的林业学校当教员,开始涉足于乌兰布和、巴丹吉林等大沙漠,从此和荒漠结下了不解之缘。就这样,海海漫漫的戈壁荒原就成了我的家,我开始和一些沉默的朋友打交道:牛、马、羊、骆驼,还有那些沙原兔、沙原狐、沙原跳鼠,以及遍地乱窜的沙原蜥蜴……当然,我的老师还是那些剽悍奔放的牧马人、美丽纯真的牧羊姑娘,更重要的还有那些魁梧深沉的土莫沁——放驼人。沙海周围的戈壁荒漠,统称为阿拉善草原,集中着全国近一半的骆驼。这些放驼人可称为戈壁滩上的骄子、茫茫瀚海上的水手。他们整日里驾驭着沙漠之舟,冒着烈日酷暑,在风沙的狂涛恶浪里来去无踪。我发现,他们话少,心中的牢骚更少,仿佛正因为这样,胸怀里才会为他人留出更多的地方。在墨绿色的骆驼刺丛旁,我虽然只能和他们挤在一顶小小的篷帐里,却觉得心里分外舒畅和坦荡。这期间,我还学会了一种特殊的晒衣服方法。一件衬衣洗干净后,直接就摊开在明沙上,片刻就干了,一抖沙尘,即洁白无比。但我当时并不懂得沙子还有净化人们心灵的作用。初到荒漠,我很幼稚,耐不得寂寞,也不甘于寂寞……一开始,我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骑驴,让驴子掀翻在地;骑牛,又觉得有失身份。骆驼虽高,却很老实,而且背有双峰,抱一个、靠一个,跨在其间,其乐无穷。当时我年仅二十岁,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颇有骑士风度。但有一次穿过沙漠去驮盐,这种风度就随着沙漠的温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板着个脸,总是给你一种颜色看:黄沙、黄沙、永远是灼热的黄沙。仿佛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永远静止不动。浩浩渺渺,起伏不断,人在其间,顿时显得那么渺小,我感到自己只不过是一粒沙。沙丘、沙丘,眼前总是走不断的沙丘!一个比一个高,一个比一个陡。伙计,北京香山那鬼见愁算什么鬼见愁,来这儿试试!我跨在驼峰间在沙海里晃荡着,茫然间突然感到:骆驼才真正是大漠的主人!我这大个子朋友要是一发脾气把我扔了,我将会陷入什么处境?天哪!一种恐惧感,使我的骑士风度霎时化为烟尘。我赶忙反过头来谦逊地对骆驼表示友好,捧着炒米请它吃,捧着咸盐让它舔,甚至有点拍马屁——不,不不!拍驼屁之嫌。烈日炙烤,汗水刚刚流出来就蒸发掉了,身上只留下一层沙尘。太阳就像在贴着沙丘滚动,挨着你的嘴唇就撕掉层皮儿。舌干口燥,昏昏欲睡,驼峰变成了摇篮,骑士变成了婴儿。突然,我从驼峰间栽了下来,顺着高耸的沙脊飞流直下……好险!幸亏大漠的胸怀是柔软的,我才安然无恙,但心很惶恐。我望着沙丘上昂首屹立的骆驼,顿时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我一边往上爬,一边往下滑,还一边哀求地呼唤着:“等等我!等等我!……”后来,我偶尔翻开历史,总觉得一页页上仿佛都有骆驼的足迹。是它们连起了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但它们却永远保持着沉默,心甘情愿地待在戈壁荒漠上,吃着带针刺的柴草。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话少了,却和沙原上那些土莫沁的心贴得更紧了,甚至自己也想做个放驼人。就这样,在寂寥的荒原上,我又想起了写作,而且也试着动了笔。但是,我再不满足于捕捉沙漠里的各种奇幻景象,更不满足于猎取荒原上的各种奇风异俗。我看到了沙原人从深井里打水……茫茫的戈壁荒原上是多么缺水啊!方圆几十里才能见到一眼井,而且是那么深,石头的井台上被井绳磨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沟。据说过去打水是用马拽的,水斗子放下去了,猛地一鞭,骏马便拉着井绳跑去,跑啊,跑啊,跑出了老远,水斗子才从井里拉出来。但这水是清的、纯的、甘冽的。我喝到了,久久地品尝过……后来,我带着一身沙子,调回了这个地区的一个歌舞团从事写作,但茫茫的大漠仍在我的胸怀中延伸着。除了演出时来到这里,我还不断单独去探望那些土莫沁……我写了长篇小说《神秘的松布尔》,中篇小说《驼峰上的爱》《沉默的荒原》等等,写了沙原人、沙原驼,还有探索沙原奥秘的科学工作者。这一切都是沉默的沙原给我的。我从荒漠来,还要回到荒漠去!我想念那浩浩渺渺的沙海,也想念那坦坦荡荡的荒漠,还有那些漫漫戈壁上丛生的沙蒿、沙柳、冬青、芨芨草和骆驼刺。我要回去,掘取那甘洌的清泉。生活中更深的,也就更美!啊!骆驼……(有删改)(1)文中多次提到骆驼,并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刻画。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骆驼的特点。(2)简要分析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3)从文章谋篇布局的角度,分析题目“我从荒漠来”是如何统摄全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