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湖大堤加固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堤身防护工程护脚、节制闸工程、涵闸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发包人依 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护脚设计方案 为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投标人甲的投标文件所载施工工期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书面要求投标人甲澄清。投标人甲按 时提交了书面澄清答复,统一了工期,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评标公示显示,投标人甲未被评为中标候选 人。评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乙以前述澄清有关事项存在不合理为由提出评标异议。招标人认为异议针对的 是非中标候选人,不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异议不成立。在收到异议后第 4 日,招标人按上述意见书面答 复投标人乙。异议处理期间,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了中标通知书。
事件二:投标人丙投标文件中,2m³液压挖掘机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如表所示:
事件三: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将护脚五铰格网+大抛石组合方案调整为大抛石方案。监理人将该方案调整 按变更处理。变更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人往来文件涉及变更指示、变更意向书、变更实施方案、变更估价 书等。
事件四:承包人将绿化工程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给某劳务作业队伍。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包含人工、 材料、机械等所有费用。发包人认定该行为为转包,属于严重合同问题,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