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打算发起设立金陵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李某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A.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的连带责任
C. 公司成立后,其他发起人未缴足出资的,应当与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其他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李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 公司成立后发现,其他股东未缴足出资的,应当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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