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职业技能
>
法院司法辅助人员
>
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
判断题
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82****59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9541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82****59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39542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判断题
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伤害:()。
答案
多选题
刑法所称重伤,是指有()情形之一的伤害。
A.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B.使人丧失听觉 C.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D.使人丧失部分器官功能的
答案
多选题
钢轨探伤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判为重伤()
A.在规定的探伤灵敏度下发现疲劳裂纹 B.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条件规定的钢轨报废程度的内部材质缺陷; C.达到或超过规定的焊缝报废程度的焊接缺陷。 D.钢轨生锈
答案
单选题
重伤事故是指()人身伤害事故。
A.歇工在8天以内的(含8天),或直接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 B.歇工8天以上 C.指歇工在105天以上,或直接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
答案
单选题
重伤事故是指()人身伤害事故
A.歇工在8天以内的(含8天),或直接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 B.歇工8天以上、105天以内的(含105天),或直接医疗费用在1-5万元的 C.指歇工在105天以上,或直接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
答案
主观题
起重伤害指从事时引起的伤害事故
答案
单选题
事故发生后带来严重伤害的情况是(),造成轻微伤害的情况(),而事故后无伤害的情况是()。
A.稍多很少的大量的 B.很少的稍多大量的 C.很少的大量的稍多 D.大量的稍多很少的
答案
单选题
从起重伤害情况和原因来分,起重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
A.1类 B.3类 C.5类 D.7类
答案
单选题
按伤害程度分类,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A.不超过90日 B.等于和超过90日 C.等于和超过105日 D.等于和超过120日
答案
多选题
“有严重水害,未采取措施”,是指下列哪种情况之一()
A.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矿 B.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 C.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D.未进行水质化验
答案
热门试题
医疗伤害之一指的是()
从起重伤害情况和原因来分,起重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 )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造成()重伤
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下列属于起重伤害的是()。
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造成()重伤
重伤指休息( )天以下的失能伤害。
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获准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实施相应措施的过程。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者:()
起重机械作业中的“三不伤害” 之一是指不伤害( )。
起重机械作业中的“四不伤害”之一是指不伤害()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所称重伤,哪些伤害是重伤范围()
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有()。
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哪种情况之一者()
起重伤害事故的特点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人以上重伤
海因里希法则是指严重伤害、轻微伤害和没有伤害的事故件数之比为()
一般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日以上,未达到严重重伤标准,经过治疗能够恢复正常工作能力的人身伤害()
从起重伤害的情况和原因来分,起重伤害事故类型主要有以下5种:打击伤害事故、夹挤伤害事故、坠落伤害事故、触电伤害事故、倾翻伤害事故()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