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A.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以上包括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