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以纪检监察部门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自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经其所在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B.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函询意见或建议,呈报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摘录信访内容,向被举报人寄发函询件。 C.函询工作应当在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由承办部门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领导签批。 D.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将函询了结的结果向被函询人书面反馈了结情况,同时抄送被函询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函询人为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时无需抄送),并做好回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