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A.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B.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C.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海关总署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D.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