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公估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A.虚假广告、虚假宣传; B.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利用行政处罚结果诋毁等方式损害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C.利用行政权力、股东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公估合同、接受保险公估结果或者限制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正当的经营活动; D.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E.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开发票、夸大公估费。 F.利用执行保险公估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G.泄露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