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国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准备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视其重新购买住房的金额,对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部分地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A.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保证金的形式缴纳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B.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税务机关应按其购房金额的大小相应退还其纳税保证金 C.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其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不再退还,部分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D.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E.跨行政区域出售、重新购买住房而且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