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机或列车安全巡查员在列车上拾获乘客丢失的物品后,应通知终点站站台值勤的站务人员,由站务人员与司机或列车安全巡查员进行交接;有轨电车司机或列车安全巡查员在列车上拾获乘客丢失的物品后,应通知终点站换乘室的电客车队长,由电客车队长与司机或列车安全巡查员进行交接 B.司机或列车安全巡查员与站务人员对失物进行简单交接,并填写《遗失物品交接/领取物品登记簿》;如特殊情况下司机在交接失物时,无法及时与站务人员填写《遗失物品交接/领取物品登记簿》,由队长与终点站站务人员进行失物交接并填写《遗失物品交接/领取物品登记簿》。遗失物品交接地点宜安排在站台闭路电视监控头的监控范围内 C.若乘客在车站或列车上拾获遗失物品,车站工作人员应及时引导乘客将拾获物品交给车站值班站长或地铁公 安,并将拾获时间、地点、物品种类等做好登记 D.若车站拾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需立即将该物品移交地铁公 安或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