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知识竞赛
>
卫生知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
国家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权利的法律是()
单选题
国家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权利的法律是()
A. 劳动法
B. 环境保护法
C. 职业病防治法
D. 不知道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01****9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393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301****9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394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国家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权利的法律是()
A.劳动法 B.环境保护法 C.职业病防治法 D.不知道
答案
单选题
国家专门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劳动者权利的法律是以下哪一种?()
A.劳动法; B.环境保护法; C.职业病防治法; D.不知道
答案
判断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职业保护的权利。
答案
单选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A.自我防护 B.职业保护 C.休息
答案
单选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
A.优先插队 B.职业保护 C.没有权利
答案
单选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地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A.职业防护 B.自我防护 C.休息
答案
单选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A.受表彰 B.加工资 C.职业卫生保护
答案
主观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应该享有什么权利
答案
主观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应该享有什么权利
答案
主观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案
热门试题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的权利。4、一般成人要注意劳逸结合,每天保证()睡眠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当健康受到危害时,可根据以下哪项法规维权()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当健康受到危害时,可依据以下哪项法规维权()
劳动保护的对象首先是保护从事生产的劳动者。( )
职业病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密切相关,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劳动者权利()
职业病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密切相关,我国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来保护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劳动者权利()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从事严重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当()。
国家对从事哪些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列明了劳动者所享有的各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包括(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费用由劳动者承担()
劳动者享有()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保护权利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从事有毒作业的劳动者,享有紧急撤离权、职业卫生保护权、查阅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权以及的()权利。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从事有毒品作业的劳动者享有紧急撤离权、职业卫生保护板、查阅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板,以及( )的权利。
在劳动保护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保护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从事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享有紧急撤离权、职业卫生保护权、查阅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权,以及()的权利。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