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B.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认为最髙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査要求 C.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此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D.有关专门委员会认为此司法解释与法律相抵触,可以直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