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与某材料供应商于 2014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一个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材料供应商在 2014 年 6 月 1 日向承包商交付货物 100 吨。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标的物价款的 5%,该商品属于政府定价商品,其价格变化见下表。如果材料供应商在 2014 年 8 月 1 日才交货,则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图}
A.上面的事件属于材料供应商违约 B.材料供应商应该支付违约金 4000 元 C.材料供应商应该支付违约金 4500 元 D.材料供应商共可收回 76000 元 E.材料供应商共可收回 85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