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消防器材配置符合规定的有()
A.客车车厢(双层客车每层)配备2kgABC干粉灭火器和2L水型灭火器各2具;灭火器应设置在车厢两端适当位置(每端各2具)。 B.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各配备4具4L水型灭火器,行李车配备35L推车式水型灭火器1具;行李车、邮政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工作间内,餐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餐厅。 C.发电车配备4L水型灭火器6具;冷却间配备25kg推车式ABC干粉(或35L水型)灭火器1具。 D.空调客车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紧急破窗锤;餐车厨房应配备1条灭火毯;发电车、行李车、邮政车各配备1具防烟毒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