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同时使用两类贷款(即一类是粮油政策指导性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一类是粮油购销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管理)的龙头加工企业,回笼货款周转使用的条件()
A.由于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按照期限管理,同时使用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政策指导性贷款企业的销售货款回笼到农发行账户后,可任意用于企业材料采购和正常费用开支。 B.销售回笼货款周转使用前,企业全部粮食库存值(只限于原粮和初加工在产品、产成品)要大于或等于已使用的政策指导性粮食贷款,商业性流动性资金贷款物资保证率达到总行贷后监管要求。 C.企业的政策指导性收购贷款或调销贷款已按规定比例缴存风险准备金或采取其他风险防控措施。 D.销售回笼货款周转,具体起止时间由省级分行统一确定或在审批货款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