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定向增发1000万股A公司股票作为对价,购买B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70%股权,该交易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7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该项交易。2017年12月30日,双方签订移交资产约定书,约定自2017年12月30日起B公司将标的资产交付A公司,同时A公司自2017年12月31日起向C公司派驻高级管理人员,
A.2017年11月30日 B.2017年12月31日 C.2018年1月31日 D.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