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B.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但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C.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但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D.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和相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