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A区的王某与张某、赵某于2003年8月1日分别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其位于甲市B区的两间平房出租给张某、赵某,租赁期为三年,每间平房每月租金500元。租赁半年后,张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郑某,自己搬到甲市C区居住。赵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了孙某,自己搬到了甲市D区居住。两个月以后,上述转租情况被王某知道,王某找到张某、赵某后,提出不同意转租,并认为张某、赵某违反了租赁合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王某的请求被拒绝后,遂诉至人民法院。
A.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王某与张某王某与赵某的诉讼,人民法院要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应具备的条件是( )。 B.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种类的 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D.必须经过本案当事人同意 E.不用经过当事人同意,直接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