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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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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彩印服务总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1997年2月经投票兼并了金山饭店,金山饭店为金星彩印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办理了兼并手续。1999年8月19日,县商业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金山饭店从彩印服务总公司分设出来,并于8月25日下达了(99)88文:从1999年9月起彩印服务总公司与金山饭店实行分设,分设的金山饭店隶属商业局直接管理。该文下达后,商业局为分设的金山饭店任命了新的经理。金星彩印服务总公司认为商业局的行为侵犯了彩印服务总公司的经营自主权,遂于1999年9月15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