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

担保物权与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关系是什么?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58****36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1690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658****36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1691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相关试题

换一换
热门试题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可以在()内行使担保物权。 主债权的消灭并不会导致担保物权的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可以在( )内行使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__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__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及担保物权的费用()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A.主债权及其利息B.违约金C.损害赔偿金D.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民法典第二编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 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或者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持文件不包括()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点 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点。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77条第l款的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该项规定体现了担保物权具有( )特征。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77 条第1 款的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该项规定体现了担保物权具有(    )特征。 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担保物权人在其债权未完全受偿之前,可就担保物之全部行使权利,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20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手机号后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