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营业网点应按总行统一的形象设计标准设置行标、行名、行徽、门楣、招牌、广告画或灯箱等形象标识,确保无损坏、无污渍,准确清晰地显示网点营业时间。网点外围不随意张贴印刷品,墙壁没有损坏、污垢、掉漆、涂鸦和其他涂写刻画等。 B.营业网点应经常打扫,确保网点区域内的人行道、矮树丛、树木和草地上没有垃.圾、污垢和尘土,保持环境的整洁。积雪、冰雹和结冰应及时从网点区域的行人通道上清除,以最大限度防止客户或行人受伤。 C.自行车和摩托车须停放在网点外指定区域,停车点内车辆排放整齐,停放的车辆不得遮挡银行的广告。 D.在网点周围50 米的区域内没有个体商贩的营业行为;没有游荡、乞讨、吐痰等不当行为的发生,没有影响网点形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