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5年1月1日,小李与位于S市的某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日薪200元,合同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之后,小李由单位安排到G市工作。在工作期间,小李周末共计加班70天。上述加班有单位考勤记录为证,但考勤记录由单位保管。 201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
2018年8月,小李向该单位主张加班费,单位认为2015年和2016年的加班费已过仲裁时效,同时主张曾向小李支付过5000元的加班费。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李的仲裁请求,该单位表示不服。据悉,S市和G市2017年、2018年月最低工资均为3000元。
关于本案裁决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本案裁决属于一裁终局 B.劳动者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时,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C.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出判决 D.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方面发生的争议属于一裁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