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20 万元,且无其他财产可以偿还。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 万元的到期债权,但是乙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索要。同时乙公司将自己价值20 万元的设备以1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甲公司( )。
A.应当在知道乙公司低价出售财产的行为之后1 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 B.可以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其将设备返还给自己 C.可以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其清偿20 万元 D.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丙公司,得到法院支持的,由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履行10 万元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