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具备随军条件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其户口不在本市的“双无”配偶和子女,每人每年补助300元医疗费 B.户口不在本市,享受包干医疗的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门诊医疗费;享受包干医疗的父母每人每年补助600元门诊医疗费。总队及支队、大队不再承担门诊医疗费及部 队内部门诊医疗 C.户口在本市,且居住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以外,享受包干医疗的配偶和12周岁至18周岁(不含)的子女每人每年补助800元门诊医疗费,享受包干医疗的父母每人每年补助600元门诊医疗费。但总队及支队、大队不再报销地方门诊医疗费,可持医疗卡到总队医院就诊 D.无 E.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