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50000元,加工费为 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4000元。甲企业收回 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元

A. 60000
B. 65700
C. 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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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A.60000 B.65700 C.64000 D.0.617
答案
多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应计入该批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有()
A.应负担的不含税运杂费 B.支付的加工费 C.支付的可抵扣的增值税 D.支付的消费税
答案
多选题
(2020年真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应计入该批委托加工材料成本的有(  )。
A.应负担的不含税运杂费 B.支付的加工费 C.支付的可抵扣的增值税 D.支付的消费税
答案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该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由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
A.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B.委托加工物资 C.管理费用 D.营业税金及附加
答案
多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乙企业将加工好的应税货物交付甲企业时,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将其销售。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有()
A.甲企业应按不含税销售价格补缴消费税 B.税务机关对乙企业处以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C.甲企业不补缴消费税 D.乙企业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补缴消费税
答案
主观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A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000元。甲企业收回A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A材料的成本为(  )元。
答案
主观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600元,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答案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300 C.64000 D.61300
答案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6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700 C.64000 D.61700
答案
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50000元,加工费为 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4000元。甲企业收回 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 )元。
A.60000 B.65700 C.64000 D.61700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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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50000元,加工费为 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4000元。甲企业收回 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元 甲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针对上述情况,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的有()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交费品,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企业和乙企业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2019年)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0000元,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 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0000元,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1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0元,增值税2600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0000元,下列各项中,甲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相关会计科目处理正确的有() 甲企业通过丙企业介绍,将一批应税消费品委托给乙企业加工,在这项应税行为中,消费税的纳税人应是( )。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7%,则该委托加工物资的入帐成本为()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0 000元,将其运到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2 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当月加工完毕,向甲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8 000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甲企业当月应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元。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 年 4 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 30000 元,将其运到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不含税运费 2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当月加工完毕并交货,向甲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 18000 元。 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 5%,则甲企业当月应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 ( )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以不超过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 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 000 元,加工费为10 000 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 700 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 000 元。甲企业收回W 材料后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 材料的成本为( )元。 (该知识点2020年教材已修改)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 )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以不超过计税价格)。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元 (2018年真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 W材料,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50000元,加工费为 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 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4000元。甲企业收回 W材料直接用于销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 W材料的成本为(    )元。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 280 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 8 万元和增值税 1.04 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32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 280 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 8 万元和增值税 1.04 万元,另支付消费税 32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从丙企业(一般纳税人)代购原材料一批,丙企业给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4800元,增值税为9316元;甲企业按原价开给乙企业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64116元,同时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手续费3510元。根据现行税收制度规定,甲企业应纳()。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将直接用于销售。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元。 位于市区的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原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30000元,将其运到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实木地板,乙企业当月加工完毕并由甲企业收回,向甲企业收取不含税加工费18000元,已知乙企业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甲企业当月应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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