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规定的“口岸主管当局”的职责包括()
A.负责监测从受染地区离开或到达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和骸骨,以便其始终保持无感染或污染源包括媒介和宿主的状态 B.尽量切实可行地确保旅行者在入境口岸使用的设施维持合乎卫生的状态并保持无感染或污染源包括媒介和宿主 C.负责监督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和骸骨采取的任何灭鼠、消毒、灭虫或除污措施或对人员采取的任何卫生措施 D.尽可能事先告知交通工具运营者对交通工具采取控制措施的意向.并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供有关使用方法的书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