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新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4 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 2018 年时外债高达 20 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 年 4 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 月 29 日,法院裁定受理对雅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6 月 28 日,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1 月 8 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12 月 5 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决议和债权人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会议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通过 B.债权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 C.债权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D.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2 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有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有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