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公共基础知识》9月30日

考试总分:23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60分钟

已答人数:1402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4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公共基础知识》9月30日专为备考2024年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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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A

    B

  • 2.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A

    B

  • 3. 教唆犯罪的行为只能是积极的作为,而不能是消极的不作为。

    A

    B

  • 4. 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强调法律效果优于社会效果。  

    A

    B

  • 5.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依托。()

    A

    B

  • 1. 北京城以古代皇宫为中心,并以皇宫为中心形成一条南北向中轴线,其他重要建筑则沿中轴线排列。据此可以推论,北京城市空间格局形成的主导因素是()。

    A交通

    B文化

    C地形

    D水源

  • 2. 甲在抢夺香烟时,因卖烟者反抗,当场使用暴力将卖烟者打成轻伤后将香烟夺走。甲的行为构成()。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

    D哄抢罪

  • 根据下列给定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问题。李某到云南大理打工时与贾某相识,贾某要求李某帮忙带一样东西到昆明,李某表示同意。贾某于是把自己买的750克鸦片用塑料膜包成条状,使其减少鸦片气味,然后装入用毛巾缝的袋子里,让李某系在腰上带上火车。李某问是什么东西,贾某说:“别多问,带到就行了。”李某在携带过程中隐隐约约闻到一点气味,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后来李某所携带的鸦片在途中被查获。

    3. 李某构成何种犯罪?()

    A运输毒品罪

    B非法持有毒品罪

    C走私毒品罪

    D不构成犯罪

  • 4.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三美”主张,不包括()。

    A音乐美

    B绘画美

    C语言美

    D建筑美

  • 5.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心内容是()。

    A武装斗争

    BB.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

    CC.建设农村根据地

    DD.政权建设

  • 1.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单模光可在多模光纤中传输,多模光可在单模光纤中传输

    B单模光可在多模光纤中传输,但多模光不能在单模光纤中传输

    C单模光不能在多模光纤中传输,但多模光能在单模光纤中传输

    D单模光不能在多模光纤中传输,多模光不能在单模光纤中传输

  • 2.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样方地大小需依据植株大小和密度确定

    B样方调查主要是进行物种调查和覆盖度调查

    C一般可用物种与面积和关系曲线确定样地数目

    D自然植被经常需要进行现场的样方调查,一般草本的样地在10㎡以上。

  • 3. 下列属于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重要论断有()。

    A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B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C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D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 4.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告知()。

    A被传唤人

    B被传唤人家属

    C被传唤人所属派出所

    D被传唤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

  • 5.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使用约束性警械。

    A拘传

    B拘留

    C逮捕

    D押解

  • 1. 简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战略安排。
  • 2. 为什么说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发展的直接动力?
  • 3. 如何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治理通货膨胀?
  • A市光明公司业务员甲某和本公司另一名业务员乙某代表公司按合同接受4万打进口某产品时,两人发现有溢货现象,即港商多发了200打。甲某让乙不要把这一情况告诉别人。几天后,甲某将200打该产品卖给B市个体商经营者丙某,单价为200元,并让丙将货款4万元汇到C市甲原工作过的C市外贸公司账上。然后,甲经多方疏通关系,从C市外贸公司账户上提走了4万元现金,甲与乙二人平分了4万元。后港方发现多发了货,找到A市光明公司,遂案发。案发后,甲与乙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4. 如果光明公司全部股东均为私人,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 潘某经朋友侯某介绍认识李某,潘某答应借给李某十万元,由李某向潘某出具借条写明“今借潘某人民币十万元整,利息一分”,落款为李某。应潘某要求,侯某出具字据,上书“如果李某不归还潘某借款,由本人负责。”落款为侯某。潘某在给李某钱时预先收取了第一年的利息一万元,李某实际只拿到9万元。一年期满后,潘某要求李某支付第二年的利息,李某手头较紧,希望潘某宽限时间,潘某感到李某经济状况不佳,遂要求李某尽快归还十万元,经过半年8次催要,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还款,于是潘某将李某诉告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十万元欠款,并按年率10%支付利息。案件开庭后,李某在法庭调查阶段表示自己书写的借条金额十万元不真实,被潘某扣了一万元利息实际只借得9万元,自己做生意已经全部赔光,无钱归还。另外借条上的“利息一分”指的是“一分钱”现在自己只欠潘某一分钱利息。另潘某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外调查发现李某在庭审开始前3天将自己一块价值5万元的手表公证赠与其女友秦某,现李某名下并无财产。

    5. 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借条中的利息约定应按年利10%还是一分钱来判定?为什么?  
  • 1. 党章对党的根本宗旨是怎样完整、科学的表述的?
  • 1.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哪些?
  • 2. “两学一做”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