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
A.适用中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超出了法定期限 B.适用对E公司最有利的丙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机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C.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D.在中国、甲国、丙国法律中选择其中一国法律予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