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客户意愿改变:因定期未到期、收款方信息填写有误、贷款还错账号、改变开户意愿、误存入贷记卡/专项卡等原因发起的冲销业务,须在冲销原因处写明原因以及 “由此引起经济纠纷由本人承担”字样。 B.由于柜员操作失误,且客户不在场的情况:上传《冲销/补正业务申请书》+原业务凭证+经办柜员影像,只需在冲销原因处写明原因,并由经办柜员和有权人签章确认。 C.由于柜员操作失误,客户在场情况:上传《冲销/补正业务申请书》+原业务凭证+客户正面影像,在冲销原因处写明原因,客户签字确认。 D.支票号码输入错误,可使用“092013—已用支票冲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