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董事会秘书一般要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A.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被吊销后重新取得未超过12个月的 B.最近12个月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合计3次以上的,或者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了纪律处分措施 C.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交易违规等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D.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