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在提交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上市申请前,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出具监管意见书。申请监管意见书的证券公司应当提交关于公司合规经营情况的材料,其内容包括( )。
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是否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4个月内是否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证券从业资格
Ⅲ.公司近4年合规经营情况
Ⅳ.法人治理情况
Ⅴ.公司证券从业人员的合规性情况
Ⅵ.账户规范情况
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情况
A.Ⅰ,Ⅱ,Ⅲ,Ⅳ,Ⅴ,Ⅶ B.Ⅰ,Ⅲ,Ⅳ,Ⅵ,Ⅶ C.Ⅰ,Ⅴ,Ⅵ,Ⅶ D.Ⅱ,Ⅲ,Ⅳ,Ⅴ,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