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日,甲、乙、丙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约定甲、乙、丙各自投资100万元,其中,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足出资,甲、乙也一直没有要求丙补足出资。2020年6月1日,该公司的债权人丁要求丙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丙可以以自己补足出资的义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B. 丙不得以自己补足出资的义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C. 甲、乙对丙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不承担责任
D. 债权人丁不能要求丙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06****4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191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06****41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1916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