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5月 1日,甲乙丙三人设立 A有限责任公司,约定甲乙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丙分期缴付出资,于 2017年 8月 20日前缴足。2017年 5月 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 A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案件,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丙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管理人有权立即要求丙缴纳出资,不受原出资期限的限制 B.管理人有权要求丙缴纳出资,但须等到2017年8月20日 C.丙不可以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D.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起人甲乙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