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一斤二锅头白酒,饭后乘坐6路公共汽车回家。途中,吕某因未及时下车而导致坐过了站,和公共汽车司机争吵要求停车开门下去未果,遂不停用手拍打公共汽车座位旁的车窗玻璃。同车乘客见到这种情况直接拨打电话报警,后吕某在公共汽车到达总站后被等候的民警强行带走。关于本案,吕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吕某拍打公共汽车车窗玻璃,声音太大,构成了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行为 B.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与司机争吵,并拍打公共汽车车窗玻璃,严重影响公共汽车司机的正常驾驶,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与司机争吵,并拍打公共汽车车窗玻璃,构成了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行为 D.公共汽车属于公共场所,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与司机争吵,并拍打公共汽车车窗玻璃,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