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业公司拖欠乙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乙电脑公司经多次催付无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甲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甲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理,愿意付款5.8万元,另外1.2万元希望免除。在这种情况下,()。
A. 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 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C. 法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确定的价格不合理,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D. 法院应询问债权人的意见,如其同意债务人只付款5.8万元,可将支付令数额更改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26****80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5178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126****80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5179
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