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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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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9日,蓝田公司向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统称“甲市规划局”)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申请在殷都区鼎盛广场(某住宅小区)南侧建设蓝田港湾住宅楼。2018年5月13日,甲市规划局将工程规划在《甲市日报》进行公示,并依法举行了听证。2018年11月24日,甲市规划局依法批准了该工程规划。工程进行过程中,鼎盛广场内居民赵某、孙某、胡某、张某四人,以蓝田港湾住宅楼将四人的院落作为通道使用,对四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且工程规划不合理影响四人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在对本案进行审理前,应当进行的准备活动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