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18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6万元,约定于2018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同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于2018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该借款专门用于为王某治病,因此该债务属于王某个人债务 B.若双方就债务承担未达成一致,法院应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C.2018年12月19日,赵某有权起诉请求王某、张某及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若王某与张某离婚时协议各自偿还3万元,该协议并不当然对赵某有效